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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县道X542李锦记至七堡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13-11-04
1.招标条件
新会区县道X542李锦记至七堡段
改造工程
(K2+400~K5+656.388)BT项目,已由江门市
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新发改〔2013〕23号。招标人为江门市
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
。本项目由中标人以自有资金和融资方式出资建设,工程回购款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会城街道办七堡管理区内,路线全长3.256公里,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造,路基宽24.5米,设计车速80km/m,双向四车道,另需新建涵洞20座。工程建安费约3237.7万元,总工期27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本项目由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实施投资与融资和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人将以BT(建设—移交)模式负责本项目投资和建设工作,并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给业主或业主指定主体。
招标人负责项目的全部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规划审批、初步设计等,确保中标人有良好的建设环境。招标人负责对项目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提供必需的文件,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和财务要求:
3.1.1投标人若为单一单位投标应同时具备以下最低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③企业注册资格金3600万元(含)以上;
④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①企业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以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为准,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可以是最近一季度、半年或年财务报表,若未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以最近一年为准);
②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和流动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
3.1.2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只能为2个单位,具备如下最低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牵头单位(投资方)
①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
③投资方的银行授信额度和流动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
2)联合体成员(施工总承包方)
①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③企业注册资格金3600万元(含)以上;
④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的,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4.投标人报名要求
申请人于2013年 11 月 4 日至2013年11 月 8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新会区知政北路13号7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4.1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按3.1资质要求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4)广东省省外企业(施工总承包方)须提供已备案通过的网上证明(本省企业不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要求公路工程类注册,原件要求押证),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银行授信额度和流动资金证明(提供银行授信证书或授信合同或当月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原件备查);
(7)企业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以最近一期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为准(可以是最近一季度、半年或年财务报表)(由投标人为单一单位的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的,为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2013年11 月 4日至2013年11 月8日)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备查),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1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http://www.xhjsj.gov.cn)”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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